新安街道灵芝园社区管控微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LD2018EP-SZA194),采购结果如下: 一、采购结果 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的规定,本项目废标。 二、废标日期 2018年9月18日 三、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灵芝园社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灵芝园社区 联系人:刘汉彬 联系方式:13714234697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北路笔架山依岚花园写字楼(宝源大厦)五楼A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康 0755-83864290-8014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后续事宜,敬请各供应商留意网站招标公告。 附件:招标文件 深圳龙达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8日 |